| 招 标 人: |
安康市司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城南2区1栋2单元102室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简介: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司法局LED显示屏建设和音响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 招标内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司法局LED显示屏建设和音响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AK2017016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司法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路175号
联系方式: 0915-81689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城南2区1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915-38306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LED显示屏及其附属的设备、音响设备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37万元;
项目用途:用于普法宣传;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报名条件: |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是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LED显示屏、投影仪、音响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LED显示屏、投影仪、音响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
| 报名时间: |
2017年8 月11日2017年8月17日
(09:00-12:00,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
| 报名地址: |
金州城南2区1栋2单元102室。 |
| 报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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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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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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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生产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9:30时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22日9:30 时
3.磋商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0915-38306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1299 0458 0910 701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11 日 |
| 发布时间: |
2017-08-11 9:4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