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批准建设及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8]84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专项资金 80 %,县级自筹 20 %,招标人为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隆回县G320线及S219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大修)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G320国道大修,长1.3km,技术等级为二级,路基宽12m,路面平均宽度12m,现为水泥混凝土路路面。S219省道大修分两段,第一段路基宽14m,路面平均宽12m;第二段路基宽10m,路面平均宽度为9m;合计3.85km。现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宽为12米。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 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在网上公布的公路养护一类甲级或一类乙级资质,投标人在近3 年内(2015年7月—2018年6月)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金额≧900万元、技术等级为公路二级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大中修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8年1月至2018 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3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8年1月至2018 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目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17:00止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及其他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缴纳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17:00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4.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5.2 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5.3 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5.4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6. 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1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 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桃花路92号
电 话:0739-8232886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回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11号
联 系 人: 阳先生
电 话: 139073936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阳光家园对面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44901158
邮 箱:694801457@qq.com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在网上公布的公路养护一类甲级或一类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要求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其盈亏情况。必要时,招标人有权向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询。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在近3年内( 2015年7月—2018年6月)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金额≧900万元、技术等级为公路二级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大中修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无在建项目 |
|
项目总工 |
1 |
1、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