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P55页注释中“3、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是否理解为所有项目汇总在此表中后,针对每个项目单独再填一次此表再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答:是的。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开标与评标—6.3 评标—6.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他评委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根据《通知|湖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第五点:(五)取消业主评委。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业主评委。确有需要,所派业主评委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上述《通知|湖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中的内容是否与本次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相矛盾。
答:本项目招标人将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