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日常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日常房屋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ULN-JZ-2018070002),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锦州市辖区内自有房屋和协议约定应由联通负责单次日常维修工程,按用途包括枢纽楼、办公楼、机房楼、各支局楼及营业用房维修,按专业包含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安装专业维修,按维修类别分安全隐患维修、应急抢修、减灾救灾维修、盘活改造维修、营业厅简单装修等。
1.1.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日常房屋维修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1.1.2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1.1.3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1.1.4 计划工期:日常维修为订单发送之日起1天内维修完毕,大修以订单实际工程量及订单标注的时间为准。
1.2 招标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一:预计施工费为140万元(不含税),实施区域为北镇市、义县、松山区、凌海市、太和区、古塔区;
份额二:预计施工费为60万元(不含税),实施区域为黑山县、凌河区、经济开发区。
1.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5.1本项目共选取2名中标人,采取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四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四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5.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一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二的中标人。
1.5.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同时须提供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被保险人姓名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同时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4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同类(房屋维修或房屋装饰装修)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须付对应发票,框架协议须附对应的采购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1%或10%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1%或10%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锦州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9.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7月27日至2018 年8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或转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3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7.2投标人可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010-60844066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0号
联
系 人:安女士
电
话:0416-386001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
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王泓力 1824270182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张志强、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
话:024-23593633
电 子 邮 件 :szjz_whl@126.com
账 户 名 称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
号:74423101826000427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27 日
| 发布单位 :锦州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