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委托,对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一期)
二.项目编号:GXTC-1887010
三.资金来源:100%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及交货期:项目管理系统(一期)的研发及定制内容,包括项目基础管理、综合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经费管理、沟通管理、项目仪表板等,详见《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一期)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信誉要求: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要求提供原件)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在军工单位中实施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软件开发),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后附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2018年8月1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其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里面的信息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并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开具发票的信息请认真填写,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时开具的发票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信息为准。
十二.此招标公告将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及报名工作。最终报名以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报名成功且线下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成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邮 编:102413
联系人:吕雪
联系电话:010-6935767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邮编:100048
联系人:张薇、马晓晴
联系电话:010-88354431-466
邮箱:77784874@qq.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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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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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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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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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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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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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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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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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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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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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投标段号/包号 |
(此栏仅限于该项目分标段或分包时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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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纸 押 金 |
元 (此栏仅限于有图纸押金时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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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票 信 息 |
标书款与招标服务费发票开具信息,届时开票以此表信息为准。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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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报名条件,对报名事宜承担责任,完全理解并接受文件售后不退。上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项目联系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该表信息为准。请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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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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