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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

   日期:2018-07-27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品目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采购单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9: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30日 08:00至2018年08月03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31762.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10845
采购单位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汽车站旁照明大楼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775- 427756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 工0771-57108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GZC2018-G2-07022-JGJ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108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地址:贵港市汽车站旁照明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黄工 0775- 42775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 工0771-571084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 业绩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76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8:00至2018年08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 2018 年8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投资【2018229号、贵发改投资【20184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GGZC2018-G2-07022-JGJD

建设地点:贵港市西环、北环路段

建设规模:城市主干道。1.仙衣路-迎宾大道段段:扩建至60米,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复路面、重铺橡胶沥青、改造中分带,增加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交通标线标牌、增设雨污水管、扩建桥梁和涵洞、设置路灯照明及景观绿化等。2.园博大道-民生路段:改造中分带、修复路面、重铺橡胶沥青、安装防撞护栏、交通标线标牌及绿化景观等。3.民生路-同济大道段:扩建至现状水沟边,宽约42.5米,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复路面、重铺橡胶沥青、改造中分带、增加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交通标线标牌、增设雨污水管、扩建桥梁和涵洞、设置路灯照明及景观绿化等。

合同估算价:31762.6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2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8 月至2019 年 6 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含必要的地下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①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工程预算);②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业绩要求:无。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7月30日至 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 2018 年8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8 月24日9时 3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设计预付款为设计中标价格的20%,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施工部分的预付款为暂定施工费的25%,分二次进行支付。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支付20%,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7天内支付5%

进度款支付方式:在确定实际合同价或工程概算经财政评审后,(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财政评审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2)勘察费:提交勘察成功并经审查机构审查后,支付至勘察费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审图备案通过后15天内支付至勘察费合同价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勘察费结算总价的100%。(3)设计费:设计方案成功提交给发包人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15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成功提交发包人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5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40%,施工图成果提交发包人并通过住建部门备案后15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9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15日支付至设计费结算总价的100%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3)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4)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5)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6)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银行: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7)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8)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咨询电话:0775-455210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退投标保证金方式:交易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须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1.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汽车站旁照明大楼二楼 地 址:南宁纬武路165

邮 编: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

电 话:0775- 4277562 电 话:0771-57108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期:2018年7月2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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