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阳大街与乐凯北大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保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18】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城建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阳大街与乐凯北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阳大街与乐凯北大街
2.3项目规模:向阳大街设计起点为北三环,终点为天鹅路,全长5000米,红线35/50米,城市次干路。乐凯大街设计起点为恒源路,终点为北二环,全长1700米,红线60米,城市主干路。
2.4项目估算总投资:5731.27万元
2.5本次招标范围:向阳大街与乐凯北大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09:00至2018年8月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电力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
地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联系人:张清飞
联系电话:0312-31311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
联系人:赵倩、赵永超
电话:0312-31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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