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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谷园北路4个路口交通设施供电工程项目(二次)

   日期:2018-07-28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金谷园北路4个路口交通设施供电工程项目(二次),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谷园北路4个路口交通设施供电工程项目(二次),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谷园北路4个路口交通设施供电工程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zzhn-2018-213
2.3工程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金谷园北路4个路口交通管理设施供电安装工程项目,包一金谷园北路与道北三路交通设施10KV供电工程,智能交通10KV高压供电工程(一台50KVA箱式变压器安装及基础、10KV电缆线路辐射、接火、测试及相关安装)主供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用电。包二金谷园北4个路口(310国道口、道北五路、道北三路、苗南规划路)交通设施0.4KV供电工程。0.4KV安装:安装信号配电箱、敷设埋地钢管、配电箱杆、机箱混凝土基础、配电箱钢杆基础、敷设信号灯供电电缆、供电设备系统调试等。
2.4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图纸答疑。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
2.6、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2.7、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二个包:
包一金谷园北4个路口交通设施10KV供电工程:201713.05元,
包二:金谷园北4个路口交通设施0.4KV供电工程:101736.68元。
3、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5、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6、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其他:
(1)同一标段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磋商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投标。
(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查询企业及相关人员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无需支付。
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报名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出不退。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
8、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9、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379-63629180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2004)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1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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