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运维日(大)修、网络设备迁改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CY-20180702,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的概况及预估规模:预计施工费540万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域:朝阳市。
1.1.3计划工期:60天。
1.1.4质量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5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地市
合计
份额1
份额2
朝阳
区域名称
2
朝阳市区、朝阳县、北票
凌源、建平、喀左
预计施工费(万元)
540
300
240
份额
100%
55.56%
44.44%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上限为7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为:具有认证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项目,须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等证明材料(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或合同,提供订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2018 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
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23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2段41号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421-281827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
联
系 人:陈磊;刘蒙雨
电 话:15640310551;15541965161
电子邮件:15640310551@163.com;15541965161@163.cm
招
标 师:于永飞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1809700
招标人名称: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7 月 30 日
| 发布单位 :朝阳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