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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城镇政府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30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镇政府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镇政府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18】47号、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0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晃县城镇政府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新晃县晃州镇原城镇政府;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全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518.06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6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设计: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采购:达到合格要求;

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新晃县城镇政府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暂定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后续工程根据项目进度按规定增配,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1月-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做无效证件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由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期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0元);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缴纳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6.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8 年730日至2018年803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6227568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244819820 

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45-2251577、1869255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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