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ZB-2018-56-2
1.招标条件
兴海县河卡镇五一村唐尕当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在海南州水利局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质量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兴海县河卡镇五一村唐尕当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及数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达到施工规范和验收相关规定,满足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
2.4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检测全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一楼(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备案登记、近5年已完成的同类施工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政和大街),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地 址:兴海县
联系人:拉女士
电 话:0974-8583445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
邮政编码:813099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74-8531108
传 真:0974-8531166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帐 号:400081063412011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