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
中心桥梁工程(项目名称)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桥梁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乌兰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乌经发改【2018】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
(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总长度565米(桥梁工程长度329.81米,引道工程235.19米)的桥梁、引道、照明等设施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交竣工验收
(4)监理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公路工程),投标人近三年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还需到现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 09 时至 2018 年 8 月 4 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 □ 纸质版,在 / 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15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储在移动存储子文设备上的电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月 28 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省经济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县希里沟镇县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7-82421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4楼
联 系 人:安女士
电 话:0971-824800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