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已由定州市发展改革局以定发改办批(20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州市卫生监督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定州市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定州市明月北街与旧107国道交叉口的西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新建楼房一栋,建筑面积2586㎡,地上四层
2.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 期:1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813443.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3
日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 23 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进行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0312-239330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
联系人:强甫军 电话:0312-25850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0311-680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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