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桂林动车所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及南宁动车所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招标(宁服招〔2018〕041号)

日期: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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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桂林动车所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及南宁动车所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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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宁服招〔2018〕041号)
1.招标项目概况
受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桂林动车所消防系统年度检测及南宁动车所消防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2. 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分2个包件。
第1包:南宁、桂林动车所消防系统年度检测。
第2包:南宁动车所消防系统维保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3投标人2015年来没有因公-安消防机构通报(或公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暂停其资质、暂停其消防综合信息网使用权限、执业人员缴纳社保人数不足被予以“红牌警示”的情形。
4.4投标人提供2017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4.4专业资质:
第1包:南宁、桂林动车所消防系统年度检测
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和经省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开具的检测许可证,并通过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CMA)。
2.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的铁路部门、机场或地铁消防设施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良好评价不少于1份)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第2包:南宁动车所消防系统维保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
2.投标人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的单位,必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条件,在广西设立有分支机构,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要求的资料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2015年来具有通过大型或特殊建筑消防设施(如:建筑总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丙类厂房、仓库;二级及以上的油库等;)维保业绩及管理经历,并提供相应不少于3份单笔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年度消防设施维保合同。(附至少1份对应的用户良好评价报告)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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