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总[2015]20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弃渣场(2#、4#、5#)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是叶尔羌河干流山区下游河段的控制性工程,其任务为在保证向塔里木河生态供水和灌溉用水的前提下,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总装机容量75.5万kw,设计年发电量21.3亿kW.h,总库容22.45亿m³。工程总投资109亿元,总工期为74个月,本工程为大(1)型Ⅰ等工程。本次招标工程2#弃渣场位于坝址下游左岸约2km处(阿尔塔什大桥下游侧),顺河向长条形布置,面积约7.5万m2,地势较平坦开阔,西高东低;4#渣场位于阿尔塔什坝址下游右岸约3.5km处,顺河向长条形布置,面积约34万m2,地势较平坦开阔,南高北低;5#渣场位于厂房生产区下游右岸约2.5km的Ⅱ级阶地上,顺河向长条形布置,面积约20万m2,地势较平坦开阔,西高东低。
(二)招标范围: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弃渣场(2#、4#、5#)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施工以及临建工程等。
(三)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2018年8月25日开工,2019年7月31日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
(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六)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岗位专业人员应具有施工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七)近三年内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8年7月28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6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建设与管理处“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二)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本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11: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六、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东威大厦
联系人:岳小立
电话:130940026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编:100070
联系人:赵 悦、和家强
联系电话:15811269933
传真:010-5310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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