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食堂(含教工餐厅)承包经营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食堂(含教工餐厅)承包经营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0835-180F3360413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302、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20-288541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 |
承包方式 |
校内食堂(含教工餐厅)招标 |
六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的开学和放假时间为准) |
中标人全额投资不少于250万元(含原教工餐厅投资部分由第三方评估后支付)对本项目按地方政府“A”级食堂的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装修配置建设(要求于2020年底前通过地方政府“A”级食堂的验收,若未按时通过地方政府“A”级食堂的验收,推迟一天将按照中标人承诺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一处罚),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获得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合同期结束后,中标人建设本项目的所有投入和设施设备及承包经营权按双方相关约定无偿归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处置。 |
注:(1)详细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018年9月1日后与招标人仍有餐饮经营合作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验(提供餐饮经验合同,从事经验以营业执照成立的时间为准);
5. 2018年9月1日后与招标人仍有餐饮经营合作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学生食堂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所经营食堂校方出具的证明书,格式自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7月31日08:30至2018年8月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
五、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中资信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标委员会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采购;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7)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有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验的证明文件(提供餐饮经验合同,从事经验以营业执照成立的时间为准);
9)投标人在近三年学生食堂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所经营食堂校方出具的证明书,格式自拟)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80F33604131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传真至我司(传真:020-87284598)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③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踏勘,请于2018年8月8日上午9:00至16:30前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超过时间的将不能进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