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比选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18年辽宁联通政企客户终端合约运营合作伙伴采购项目(比选编号:NC28102018000173),已由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公开比选采购内容:
2.1.1联通用户办理联通公司0预存存费赠机业务,联通公司向第三方合作伙伴按用户办理业务得到的终端价格的n1%支付服务费用,第三方合作伙伴为用户提供信用评估担保。用户在合约期内如果出现提前离网,第三方对自己的评估结果负责,向联通公司赔偿剩余合约期内的终端款。
2.1.2联通用户办理联通公司冰激凌产品同时,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签订授信协议,第三方为联通用户垫资提供终端手机一部。联通用户每月交纳话费后,联通公司向用户返还专用电子券。用户使用电子券在向第三方合作伙伴分期返还垫资成本及服务费,服务费总额为第三方垫资成本的n2%。
2.2服务地点:辽宁省。
2.3项目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6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2.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8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联通公司0预存存费赠机业务服务费不得高于联通公司向第三方合作伙伴按用户办理业务得到的终端价格的9%(即n1%),联通公司冰激凌电子券合约终端服务费不得高于第三方垫资成本的28%(即n2%),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并对其应答做否决处理。
2.10中选原则: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根据应答人价格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价格得分相同时,按联通公司冰激凌电子券合约终端服务费(即第三方垫资成本的占比n2%)由低到高、注册资金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作为本项目中选人;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以及因自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将由排位在该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如无递补中选候选人,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3.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2具备信用审核能力,应答人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征信牌照或可提供个人相关信息的第三方数据机构的合作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评审小组将不予认可);
3.3具备垫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能力(须出具承诺函);
3.4具备联通公司电子券收券/消券能力,需提供与联通支付公司签署的联通电子券商户合作协议或承诺中选后3日内向联通公司提交与支付公司签署电子券商户合作协议的申请;
3.5应答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持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国内同类项目经验,同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项目类型、合同起始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评审小组将不予认可;
3.6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应答人须安排指定人员(不少于2名)在沈阳本地常驻并负责全省业务对接。以上人员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且参保人所属单位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人存在劳务派遣关系的的劳务派遣公司,如果相关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应答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和劳务派遣公司关于此人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应答;
3.9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比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2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4.报价注意事项
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需折算在报价内;
4.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应答人,请于2018年8月1日17:00至2018年8月6日17:00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查找到本项目,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购买,微信购买成功后,请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详细操作可进入“微信报名”后选择《操作指引》进行查看。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注:微信付款成功并下载招募文件。
5.2公开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唱价会议,下同)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A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dlztb.com)、联通采购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开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1809847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项目招标师:于永飞
项目负责人:李杨(15524456459)
邮箱:15524456459@163.com
报名联系人:郭宝洋(18304054414)
采购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8月1日
| 发布单位 :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