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供电局职工家属小区物业维修工程”招标有关问题澄清、修改通知(一)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8793)
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原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2.2第3标段建设规模修改为:四会供电局职工小区屋顶漏雨设施维修(三供一业移交专项)、四会供电局陶塘职工小区环境设施维修项目(三供一业移交专项)、肇庆四会供电局沙尾及清塘职工小区环境设施维修(三供一业移交专项)。
2、第一章招标公告2.5标段划分4个标段限价修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号
发包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肇庆供电局本部各小区维修工程
1
200
/
2
广宁供电局职工家属区环境设施维修工程
2
200
/
3
四会供电局各职工家属小区维修工程
3
200
/
4
四会供电局石狗中心供电所办公楼改造工程
4
100
/
3、第二章总则“1.1.8最高限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如下内容: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元)
其中,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
4、同时将所有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修改;所有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上传公布的为准。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2.2.3(1)结算依据修改为:
a.1)标段1、2、4执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其他相关的计价办法,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编制。2)标段3执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及其他相关的计价办法,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编制。
b.材料、机械、人工价格参考《肇庆市2018年第六月份市场参考价格》,不足部分参考同期市场价计算。
c.本工程根据粤建市函【2016】1113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计价。
d.工程其他相关文件。
e.1)标段1、2、4其他说明:税金按粤建函【2018】898号文件调整为10%。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肇庆市建设局文件:肇建[2006]7号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7.5%增加计算,用工实名管理费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6%增加计算。2)标段3其他说明:税金按粤建函【2018】898号文件调整为10%。保险费按0.1%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土建工程按3.8796%、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28.9613%、修缮工程按3.0744%计。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7.5%增加计算,用工实名管理费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6%增加计算。
6、招标公告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更改为: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08 月01日00时00 分00 秒至2018 年08月17 日09 时30分00 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08 月17日09时00 分00 秒至2018 年08月17日09 时30分00 秒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8 年 08 月 17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8、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其他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
招标代理(盖章):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