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污水处理厂4.5万吨提标改扩建工程(一期)---管道安装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施A20180802
1、乌苏市污水处理厂4.5万吨提标改扩建工程(一期)---管道安装经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编码(201812)号文和备案证编码(2018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苏市污水处理厂4.5万吨提标改扩建工程(一期)---管道安装
建设地点:乌苏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投资额:暂定15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8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10月9日 工期(日历天):45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
9、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734号)(不接受网络报名)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李国冰 联系电话: 0992—8518085 18097739168
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