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外电线路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已由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8]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外电线路工程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外电线路工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
湖北省巴东县、湖北省黄冈市。
2.3建设规模:
野三关压气站外电线路:供电采用双回路110kV电源,分别引自野三关、桑园坝变电所,新建110kV架空线路48km,配套建设上级变电站间隔及调度数据专网等工程。
黄梅站压气站外电线路:供电采用双回路110kV电源,分别引自望龙墩、晋梅变电所,新建110kV架空线路61.5km,配套建设上级变电站间隔及调度数据专网等工程。
2.4建设投资:
16241.08万元。
2.5计划工期:
野三关压气站外电线路工程工期为240日历天,黄梅压气站外电线路工程工期为240日历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合同估算额约75万元(含税)。
2.7标段招标范围:
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湖北段外电线路工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野三关压气站和黄梅压气站外电线路施工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结算审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4.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配合处理工程造价纠纷。5.协助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当月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按月对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形象进度对应的造价进行统计分析。6.依据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7.完成或协助招标人完成其它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8工作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止。
2.9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开展造价咨询工作,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最终审计在咨询人审核结果基础上审减额小于或等于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5 年以来有
35kV及以上外电线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无重大诉讼纠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期限已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5年以来有
35kV及以上外电线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
安装专业和土建专业主要审核人员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5年以来有
35kV及以上外电线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应专业造价咨询执业业绩。
3.5其他人员(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或行业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审核资格。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
2018年
7月
6日
17时
00分至
2018年
7月
12日
17时
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12日
17时
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27日
10时
3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8年
7月
27日
10时
30分。
7.2开标地点:
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二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26号;
邮编:
430020;
联系人:王晓飞 /赵瑞华;
电话:027-81992651 / 027-81992337;
电子邮箱:
15827301030@163.com/cqdsjhb@163.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
433124;
联系人:
刘江潮;
电话:
0728-6502613(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13997962920;
传真:
0728-6502287;
电子邮箱:
liujc.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
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18年
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