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强县大营镇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枣投审字[2017]086号批准,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17]76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枣强县大营镇雨污分流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枣强县大营镇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对开发区进行雨污水分流布置,铺设雨水管网7213米、污水管网14071米,恢复路面52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上述(1)(2)(3)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2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06日17时00分。
4.2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投标人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3已办理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登记注册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使用河北CA(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6187855/7858(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0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形式,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途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大营镇
地址:枣强县大营镇
联系人:郑进
联系电话:0318-832191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汇特大厦804室
联系人:于志肖
联系电话:0318-518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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