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金岩乡双中村团家山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金岩乡双中村团家山供水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黔张常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金岩乡双中村团家山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金岩乡境内。
2.3 建设规模:水洞坪新建拦水坝和取水井各1座,团家山新建1500立方米和200立方米蓄水池各1座,红联和刘坪各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主管到铺设29282.2米,其中水洞坪至团家山DN110输水主管至红联、刘坪PE管道铺设950米;配水管道铺设10250米,其中团家山管道5100米,红联村配水管道3100米,刘坪村配水管道2500米;蓄水池和输配水管道设备配件安装及临时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从水源点至红联村境内周家岗,里程长度8076.3m,除引水主管外,还包括红联村供水工程部分;第二标段:从红联村周家岗至双中村团家山,里程长度8127.7m,除引水主管及团家山供水工程部分外,还包括刘坪村供水工程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2.4.3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需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最多申请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8日17:3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采取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生成的订单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凭证。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446311487@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08月 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慈利县黔张常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974403108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44-2136813 13517441101
传 真:0744-213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