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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安平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2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源市安平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1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安平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涟发改审[20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涟源市安平镇,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涟源市安平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涟源市安平镇唐家社区

2.3规   模:湘中大道、平安路、市场路、派出所支路和安平群工站支路进行提质改造,新建环形路,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管网、绿化及亮化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金额约1535万元。

2.4工期要求:2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279号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湘中大道、平安路、市场路、派出所支路和安平群工站支路进行提质改造,新建环形路,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管网、绿化及亮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省外建筑企业查询”中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须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拟任项目负责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及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 8 22 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 8 月 22 日17时(北京时间)止,自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的方式: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电子邮箱(3359839344@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8 23 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和格式须为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安平镇

联系人:吴先生、易先生

电话:159738163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32489196、137868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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