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SP3Z-0719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5304444927-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废水池和EO事故水池VOCS治理项目所需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822-3809-9637-B1 2.项目内容:SP3Z-0719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5304444927-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废水池和EO事故水池VOCS治理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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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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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废气 0-60%LEL 隔爆型 4-20mA+SPD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4.00 | 套 | 包1-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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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废气 0-60%LEL 隔爆型 4-20mA+SPD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5.00 | 套 | 包1-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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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20日、上海石化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必须说明供货商或代理商在境内的技术服务和维护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服务人员信息。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该类分析仪器维修培训证书或扫描件和用户签字的现场技术服务单据或扫描件。 3.7.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在境内有(自有或授权)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提供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有备件库。 4.6.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内石油化工行业参与同类重要场合应用的业绩(至少 5 家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该产品的使用用户名称、装置、数量及型号、联系人及电话,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5.分析仪必须采用符合 NFPA 86 中所要求的火焰温度检测原理(FTA,Flame Temperature Analyzer)的方法,具备整机不低于 SIL1 安全性能要求。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在线可燃性气体分析仪防爆等级证书,防爆等级满足ⅡCT3 或ⅡCT4 (根据项目规格书要求),防护等级满足 NEMA 4X 或 IP65 要求。 6.5. 在线可燃性气体分析仪涉及 RTO 炉稳定、可靠运行,安全等级高,选用整机原装进口可燃性气体分析仪,测量单位为%LEL 单位,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 7.1. 投标方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或等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 3. 投标方必须是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4. 供货商投标的产品,可燃性气体分析仪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承诺中标到货后提供原产地商会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31日8:00时至2018年8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23日09:00时前与郭健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朱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仔细阅读完毕): 1、标书费必须在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务必先报名,不支付标书费);贵司即处于已付款状态可以直接下载标书。如不能下载请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若参与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guojw@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务必提供招标编号。。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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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郭健伟 | ||||||||
电 话: | 0574-27668008 (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guojw@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朱俊 | ||||||||
电 话: | 13524144669 | ||||||||
电 子 邮 件: | |||||||||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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