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农业局的委托,对2018-2020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承保机构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7-16020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2020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承保机构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00万元/3年,其中财政支出部分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25.00万元/3年,实际金额以项目周期内实际投保金额为准。
四、采购数量:3家,即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负责清新、英德、连山、阳山;排名第2的负责清城、佛冈;排名第3的负责连山、连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险种【香蕉、木瓜、荔枝、龙眼、柑桔橙柚、家禽(肉鸡)、农业设施(大棚)】的承保机构资格采购。
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拟投入的保险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承保区域 | 入选家数 | 服务期 | 拟投入的保险费 (实际金额以项目周期内实际投保金额为准) |
1 | ◆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省级财政补贴险种【香蕉、木瓜、荔枝、龙眼、柑桔橙柚、家禽(肉鸡)、农业设施(大棚)】 | 清新、英德、连山、阳山 | 1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3012.70万元/3年。 |
2 | 清城、佛冈 | 1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1399.66万元/3年。 | |
3 | 连州、连南 | 1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287.64万元/3年。 |
注:具体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5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1.4.提供2018年5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 .提供2018年5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投标仅可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0日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复印件一份(仅当投标人为下属分支机构时须提供);
4)总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清远锦霞支行
帐户:4400 1760 3050 5300 3155
(5)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有德007G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上述账号只接受以报价供应商(承包商)名义的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款项的转账)。
(6)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农业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8435
传真:0763-3364011
邮编:5115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