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映日路跨龙王港河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先发改函[2014]64号及湘新发改函[2016]49号文批准建设,2018年7月2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2018年7月23日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作废。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请问公路与桥梁专业职称是否可以用于此项目?请给予回答?”
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3条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是公路与桥梁专业。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P200注:“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是否可以理解也不需要单独提供一份电子版?请给予回答? ”
答复如下:需要提供电子版。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是否只需要盖公司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即可?请给予回答? ”
答复如下:工作经验证明须由单位开具,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投标时资格后审资料中须提供证明原件及影印件,同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控制价清单“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表格中节点“1.1.2.6人行道”第88-96项清单、节点“1.2.2地基处理及支护工程” 第109-111项清单、节点“1.2.3路面工程(含新旧路面搭接工程量)” 第112-121项清单和节点“1.2.4人行道工程” 第122-127项清单中综合单价没有计取销项税金额,但是对应清单单位工程在“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表格中按照规定计取相应的销项税金额,请明确投标报价是否跟控制价保持一致进行报价,结算时再按实进行调整?如若要求上述单位工程E.1 表中投标报价计取对应清单的销项税,那么综合单价会比现在公布控制价的综合单价高出很多,本项目有综合单价上限控制要求,对投标单位不公平,烦请贵单位认真核实补充调整重新公示控制价?? ”
答复如下:以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公告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招标文件上没有(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这句话,是不是可以不需要建造师做授权委托人啊?
答复如下: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