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除“四害”及垃圾清运服务招标项目0724-1800D69N2321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海洋大学的委托,拟对广东海洋大学除“四害”及垃圾清运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0724-1800D69N2321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除“四害”及垃圾清运服务招标项目
三、招标预算(人民币/元):详见最高招标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元) |
1 |
除“四害”服务 |
1年 |
¥120,000.00 |
2 |
湖光校区垃圾清运服务 |
2年 |
¥560,0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招标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包1:
包2:
2、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包1):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供应商应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原件);
4、前来报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且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核对,如为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则需提供核查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包2):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在电汇底单中说明“N2321+包号+招标文件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到湛江分公司,提交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明文件,无误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8895005300649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联系人:黄河欢、杨春艳、余晶晶
电话:(0759)2179090
传真:(0759)2179066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日至 2018年8月13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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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