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黄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施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CH-2018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黄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建管【2017】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施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黄材水库位于湘江一级支流沩水上游,主坝坝址位于黄材镇以西3.5km的铁山里,下距宁乡县城52.5km。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40.8km2,干流长36.56km,干流平均坡降7.805‰。
黄材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和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大(2)型水利工程。该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水库总库容1.45亿m3,正常库容1.26亿m3,校核洪水位168.50m,设计洪水位167.97m,水库正常蓄水位166.00m,死水位122.04m。
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洞及电站等建筑物组成。
2.2招标范围: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告、招标设计预算及项目建设期全过程服务。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湖南省宁乡市黄材镇。
2.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6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和水利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投标人近5年(指2013年7月~至今)需承担一个以上大、中型水库或水闸枢纽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投标人应当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对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 8月 8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按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7.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7.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设计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785900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金星村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75841178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二环西路百宜华府2栋104室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31-8782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