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沙尔岭队防渗渠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FCX20180806-1
1、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沙尔岭队防渗渠建设项目经乌水字[2018]205号和乌发改[2018]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沙尔岭队防渗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沙尔岭队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人畜引水渠4.5公里(宽50厘米,高50厘米,基础垫整10厘米片石,混凝土材质砂浆铺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投资额:暂定5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10月15日 工期(日历天):45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
9、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734号)(不接受网络报名)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甘家湖牧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乌苏市甘家湖牧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