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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国际机场)南门110kV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工程电力隧道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浏览: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及企业自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国际机场)南门110kV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工程电力隧道设备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南门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工程电力隧道目前处于施工阶段,其路径为八户梁220kV变电站—金沙滩路—东梁路—幸福路—大湾北路—体育馆路—幸福南巷—幸福路—南门主变电站,新建电缆廊道长度约为3.2km,全线共设工作井5座,电力隧道内径3.0m,采用盾构法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8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115日;计划工期:103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八户梁220kv变电站~南门110kv主变电站、南门110kv主变电站~1号线南门车站的设备安装工程。

2.5招标内容:

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隧道电源接入、隧道内部通风、给排水及消防、jiankong、内部照明等的施工;配电室进线电源廊道内电缆(含部分电缆支架)的敷设、安装、试验调试,电缆中间头、终端头的制作等;隧道内除土建主体以外的全部设备(不含甲供设备采购)和材料的采购、安装(包含配电装置室土建地下设施部分)、试验调试、(含不少于设备采购总价3%的备品配件且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价值相等的调整及更换)试运行、竣工验收、设备运行维护培训、交付、项目集成服务及为完成本合同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包含安装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器具)、生产准备所需的工器具等一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 下述 资格条件,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企业法人资格: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1.4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登记备案。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施工经历,其中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注:周岁界定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3.1.5技术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含)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施工经历,其中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注:周岁界定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3.1.6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3.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或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安装工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8711日至201873110 时30分,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下载 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3110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刘晓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2单元8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 、18560049991

传 真:0991-4312550


2018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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