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海泡石路(南泥湾路--集里路)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浏阳市海泡石路(南泥湾路--集里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2)标准。
修改为: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心:(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定时限按照浏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14.2竣工结算审核心:(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定时限按照浏阳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心:(5)措施项目费按21点补充条款中的21.1.8条执行。
修改为:删除“(5)措施项目费按21点补充条款中的21.1.8条执行。”此项。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1.1.8所有措施项目费按投标总价大包干执行,结算时不因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修改为:删除“21.1.8所有措施项目费按投标总价大包干执行,结算时不因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因素变化而调整。”此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此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