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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市防洪工程(澧源段一期)

   日期:2018-08-06     浏览:0    
核心提示: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市防洪工程(澧源段一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市防洪工程(澧源段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市防洪工程(澧源段一期)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桑发改【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市防洪工程(澧源段一期)

2.2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3 建设规模:拟建防洪堤约400米。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工    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86 日~ 20188 10  23:59时止(北京时间)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向代理机构提交带有交易编号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63189602@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82909时00 ,地点均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4.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绝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9.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项目所在地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9.3  中标人是市外企业的,为了便于项目的管理,中标企业必须在我县设立中标企业子公司,中标项目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署,总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的本项目的资质、施工安全等负责,总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工程款的结算及税收的缴纳,本项目中标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项时,应由设立的子公司办理结算及在我县国税部门自行领取开具或到我县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保证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9.4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桑植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6229777。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桑植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13637445709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 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安监一楼

邮政编码:  4271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0744——6233115                      

传  真:  0744——62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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