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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6     浏览:0    
核心提示: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醴

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已由醴发改(2016)07号和醴发改(2017)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北岸、二期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醴陵市渌江风光带

2.4、项目概况: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设计项目包含1#游客服务中心、渌水人家、先农坛、百年学府门楼等30个子项目,可研工程费估算约10.2亿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醴陵市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PPP项目一期北岸、二期项目,包含1#游客服务中心、渌水人家、先农坛、百年学府门楼等30个子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配合设计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设计费约2907.18万元。

2.6、设计周期:暂定两年允许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7、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四种资质: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4、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主要设计人员(含道路桥梁、建筑、结构、规划、给排水、电气、园林等专业)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各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执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6日至2018年829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全文均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8299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322262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渌江兴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1-23222777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地址: 醴陵市左权路148号银行8楼

联 系 人: 冯女士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31-2335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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