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补充(答疑)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补充(答疑)如下:
-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1.1)(9)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23日以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现各检察-院不再受理此项业务,无法开具告知函,请问如何处理?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款“投标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2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现根据检察-院相关文件规定,对此项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做相应修改。 -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涟源市斗笠山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3849726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738-6420888 15367626556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