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工程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8】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
(3)设计周期:15日历天
(4)主要内容:按及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后出图,施工阶段的技术指导、技术协助服务及施工验收等工作;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6)标段估算价:20.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登记和实际相符(如经事后检查发现不诚信行为,将追究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具有承揽本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能力的企业均可投标。
3.3在政府采购网、信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从事过的项目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出现不良记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8503300。
4.4、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13日17: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香河县便民服务大厅一层西开标厅,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316-858967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磊
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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