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西部水文仪器检定中心、后峡
水文实验基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西部水文仪器检定中心、后峡水文实验基地已由新发改农经【2017】12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及乌鲁木齐县境内,涉及1个西部水文仪器检定中心及后峡水文实验基地。
建设内容:对西部水文仪器检定中心及后峡水文实验基地改建。
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1个施工标段,1个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第一标段(施工):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采购安装调试业绩,具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集成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0:3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
朱文静 电话:1869915254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龙 电话:0991-3726636转822
2018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