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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小陇山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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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小陇山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编号GSLC(CW)-2018-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小陇山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由甘林护函〔2018〕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甘肃小陇山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个标段。

1标段:10处盗采盗挖破坏点的羊圈湾和板板厂破坏区域内的矿渣堆场实施钻孔破坏垫层作业;  

2标段:对嘉陵保护站、站儿巷保护站进行房屋面保温层改造维修(保护站业务用房屋面防水进行拆除及重新铺设屋面沥青层、屋顶保温层改造,包括钢架结构、压型板屋面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

1标段:30日历天   

2标段:7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业绩要求

   3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

   3.3 财务要求

   在过去三年中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4 人员要求

   所有参与此次投标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信用评级报告、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5.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8日—2018年08月14日报名2018年08月14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31日15:00分。

6.招标人甘肃小陇山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巩虎忠

      电  话:15293819918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

      联系人:李杨

 话:18793942821

 

注: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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