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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18年7月江汉本部有色金属框架招标有色金属招标

   日期:2018-08-08     浏览:0    
核心提示: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7月江汉本部有色金属框架招标所需有色金属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7月江汉本部有色金属框架招标所需有色金属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油田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06-0225-10008-B1

    2.项目内容:2018年7月江汉本部有色金属框架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钛材
11000.00
包1-1
2
铅及铅合金材
310.00
包1-1
3
铜及铜合金棒材
510.00
包1-1
4
铜及铜合金板材
140.00
包1-1
5
铜及铜合金管材
130.00
包1-1
6
300.00
包1-1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B1
70
30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9月30日、湖北潜江向阳江汉油田、重庆市涪陵区焦石坝库、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清河采油厂供应站、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南关街区烟草公司家属院3单元501(后院门卫)、重庆市万州区五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品种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8日8:00时至2018年8月15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9月18日09:00时前与武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许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框架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标主辅供应商签订协议合同金额的3%收取履约保证金。如果供应商所交投标保证金等于或高于协议合同金额的3%,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收取。反之,收取供应商协议合同金额的3%与投标保证金的差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否则视为放弃入围。 1.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协议)的,每推迟1天,违约金按履约保证金的5%扣除,直至扣完 2.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违约金按全额履约保证金扣除; 3.未按合同(协议)约定延迟交货的,每延迟1天,违约金按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0.5%扣除,最高不超过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30%; 4.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交货的,每出现1次,违约金按履约保证金的5%扣除; 5.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每延迟1天,违约金按履约保证金的5%扣除,直至扣完; 6.其他未按合同(协议)履行的情形,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7、此次招标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需方签订储物于商协议(储物于商仓储配送服务管理费不低于2%)。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了解储物于商概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储物于商需知) 三、投标供应商技术标需有本招标内容的质量承诺书 四、检验及验收:买受人按标准、采购要求及产品合格证对出卖人所供货物实施检验、收货。五、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在产品质保期限内提供三包服务。在接到用户的质量诉求后承诺24小时内到现场处置,72小时内处理完毕。 六、U盘必须单独密封并与商务标一起提交。报价表电子版必须使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不得提供word文档格式或pdf格式的报价表,否则按否决处理。招标结束,U盘封存。在U盘上贴上标签注明供应商名称(或简称或标段号)。报价表电子版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标段号+供应商名称(或简称)+投标项目。如在招标会议现场无法辨认投标报价U盘或电子版,视同投标商未提供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否决。 。

    21.投标说明:一、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登录账号前投标人可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下载操作手册和投标软件制作工具。电子标书使用石化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和不加密电子标书。加密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在开标前须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时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标书的书面打印版本,且首页须加盖公司公章。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回执须分开密封,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均为一正一副,投标保证金回执一份)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后缀为.nZGSHWZTF的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生成),未加密的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单独存于2个U盘分别密封提交。提供其它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注册、报名、购买标书、、购买CA加密锁(U盘)、下载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支付投标保证金等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或010-59968988。 请注意:投标人须携带已购买的CA加密锁现场解密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或通知业务人员远程解密。 二、本标段为框架协议物资招标采购,有效期为12个月,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具体订单为准。 三、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项目每项均为否决项,资格后审项目为招标公告中第5、第6项。 四、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后审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资格后审条件中的第5.2、5.3、5.4项按照附件《资格审查条件承诺书模板》准备,并在技术标书中提交。 六、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统一为人民币2005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网上支付(在线代扣)和线下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中心指定账号,同时须在附件信息中注明所投标段的招标编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使用,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否则,后果自负。如借用其他投标人账号支付保证金,一律视为串标行为,使用同一账号的投标人均被否决。 七、投标人须独立制作、生成和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电脑上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视为串标,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八、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注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武鹏
电 话:
13118955907
电 子 邮 件:
wzwup@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许宁
电 话:
0728-6508422
电 子 邮 件: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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