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干化污泥掺烧系统改造工程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WGQ3-18022)
1. 招标条件
本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干化污泥掺烧系统改造工程安装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干化污泥掺烧系统改造工程的卸料、储存和上料等工艺、电气、热控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等方面的相应施工资格和能力。
3.3 投标人具有招标工程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实施能力,在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安装、技改工作、调试和运行各阶段)中未发生重大的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或事故。
3.4 投标人具有电力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5 投标人具有5年以上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维护、检修、调试、重大技术改造等业绩。具有1000MW火电机组相关大型环保改造工程业绩的优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质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必须提供本项目的现场踏勘书面证明材料。
3.7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至2018年8月13日17时。
4.2 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电力招投标网(www.chinapowerbid.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31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9 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投标网(www.chinapowerbid.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
联 系 人:丁欢
电 话:021-28980781
电子邮件:181@wgq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668号917室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应歌
电 话:021-62577053
传 真:021-62577053
电子邮件:yingge@cweme.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账 号:0200 0420 1920 0063 939
8. 标书费发票
即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按下表格式填写信息,并将下表反馈至yingge@cweme.com邮箱。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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