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2018年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宫河镇长口子村段)施工已由正宁县交通运输局以正交通发【2018】23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正宁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镇境内。
2.2建设规模及标准:路线全长2.792公里,同意按照《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5米(3.0米、2.5米),路面宽度3.5米(3.0米、2.5米)。路面结构18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厘米厚10%水泥稳定土基层。新建村道2.792公里,挖除18厘米旧路面177平方米,挖除16厘米旧基层206平方米,挖除10厘米旧找平层224平方米,现浇C20混凝土矩形边沟157.5立方米/630米,现浇C20砾石混凝土急流槽6.69立方米/10米,30厘米边沟涵63米/21道,窑洞开挖回填处理338立方米,水毁开挖回填处理11.149千立方米,18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8.4185千平方米,15厘米厚10%水泥稳定土基层3.6875千平方米,16厘米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4.76千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找平层4.778千平方米,33厘米厚挖路槽3.6875千平方米,44厘米厚挖路槽4.554千平方米,拦水带590米,现浇C30混凝土硬化路肩29.5立方米,1-0.6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米/2道,平面交叉4处,各类标志牌4块,道口标柱24根。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5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及交安设施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本次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招标范围 |
1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2018年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宫河镇长口子村段)施工 |
2.792 |
路基、路面、排水及交安设施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3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内成功完成过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凭证。招标人将在一、二信封开标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身份识别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3.7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招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负。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本公告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获取。
4.4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需要纸质版,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3日17时
4.2 报名地点:庆阳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投标保证金
8.1缴纳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8.2缴纳时间:2018年8月27日17时前
8.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缴纳至庆阳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庆阳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岐黄支行
账 号:6200 1700 1050 5150 1435
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公路局 办公地址:正宁县山河镇南环路六号 邮 编:745300 联 系 人:郭东坡 联系电话:15101895697 传 真:0934-6121405 电子邮箱:43708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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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庆阳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峰区南大街华宇商城2单元503室 邮 编:745000 联 系 人:张小娟 电 话:15337027830 传 真:0934-8357555 电子邮箱:7527929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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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