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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联通数据中心安防设备招标

   日期:2018-08-11     浏览:13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上海联通数据中心安防设备采购、招标编号:SCZB20180989,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上海联通数据中心安防设备采购、招标编号:SCZB20180989,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前期对上海联通IDC局房现场情况的勘查和运维侧需求的梳理,此次拟在金桥二期、金桥三期、周浦一期和漕河泾4个IDC局房增加防恐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其中金桥二期、金桥三期配备X射线光检测仪、金属探测器门,手持金属探测仪,防爆桶、防爆毯及入侵报警系统,并对现场入口大厅进行必要的改造工作;周浦一期增加手持金属探测仪、防爆桶和防爆毯;漕河泾增加手持金属探测仪、防爆桶、防爆毯和入侵报警系统。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上海联通数据中心安防新建工程。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将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 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投标方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或维修电工证人员不少于3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登高)不少于2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切割焊接)不少于1人;

2.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同类项目2份(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 11日至2018年8月 1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形成iPASS管理员角色(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并由管理员指定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由iPASS业务员账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号密码登录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项目参与-寻找商机”菜单搜索项目信息,选择“参与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内容并上传附件。完成上述操作后,方可至招标文件出售地址进行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后,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扫描件(即招标文件发票),支付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于标书出售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凭证的上传,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注册流程与iPASS电子证书相关流程请登陆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https://www.cuecp.cn)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 31 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选择本项目使用iPASS加密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情况均为无效投标。

5.5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转2))。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括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6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6.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900号

联系人:丛佩林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李越鹏 联系电话:17321010263

电子邮箱:li_yuepeng@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022901421000143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联系电话:021-62261521、62263591

传真:021-622622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发布单位 :上海市分公司
chinauni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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