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办案区改造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办案区改造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办案区改造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HW-0866
三、采购人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地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航投大厦B区115室
联系方式:029-33636992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66万元
项目用途:办案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7日,08:30-17:3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5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婷、杨磊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17 传真:029-88364982-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