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三角城镇和西海镇地形补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晏发改[2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晏县三角城镇和西海镇地形补测
2.2 建设地点:海晏县;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
海晏县1:1000规划地形图测绘项目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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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
控制点数量(个) |
地形图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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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城镇 |
54 |
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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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镇 |
97 |
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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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1 |
55.76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服务期限: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具备丙级测绘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测绘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
3.5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持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谷先生
联系电话: 0970-8632356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
邮 编:810001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971-8465408
9、本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