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1年北京联通生产经营车辆修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2021年北京联通生产经营车辆修理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81450,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联通北京市分公司生产用车共计546辆,其中:捷达65辆、尼桑皮卡198辆、五十铃100辆、索纳塔49辆、东风日产工程车(救险车皮卡)57辆、北京现代悦动19辆、其他车型58辆。
1.2
招标编号:JSZBZB20181450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规模:本项目涉及联通北京市分公司生产用车共计546辆,其中:捷达65辆、尼桑皮卡198辆、五十铃100辆、索纳塔49辆、东风日产工程车(救险车皮卡)57辆、北京现代悦动19辆、其他车型58辆。
1.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3.4 服务地点:北京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6 招标类型:服务集中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
2.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车辆维修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修理人员并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项目相关人员到位,相关修理人员须至少满足15人。注:投标人必须均为投标方提供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018年1月到2018年5月(含))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7 厂区面积: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维修厂区,厂区位于北京市城六区(西城、东城、丰台、石景山、海淀、朝阳)内且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并提供本次投标专属厂区情况介绍及相应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厂房照片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2.8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能与招标人直接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投标人必须在“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标书购买,具体流程如下:投标人访问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18年 8 月31 日前完成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 9时 00 分。
6.2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
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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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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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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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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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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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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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0C1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黄宇晖、张越
电 话: 185135282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810121109@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86
汇款备注: JSZBZB20181450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13 日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