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涝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涝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开发改发【2018】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沙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8年涝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对涝湖片区陈家渡小区、毛家垅小区、涝湖二期、洪山家园、洪山管理局等片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另对外围主排水体系错接、漏接等问题实施,确保晴天污水不下河,项目总投资:约5497.04万元。
2.4 工程造价: 约5497.04万元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监理质量等级: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4)》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2018年涝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 /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 专业 / 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 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专业 / 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个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截止)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整(¥ 2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账 号:800159739311018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2018年涝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开福区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2286305107@qq.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开福区网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次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开福区网》http://www.kaifu.gov.cn/
9. 招 标 人:
长沙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