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产业区大米、油、水包粉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塘产业区大米、油、水包粉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新塘产业区大米、油、水包粉等采购项目/9020-CPB20180008。
2.本次招标内容:
2.1标的内容:
序号 |
品名 |
生产厂家 |
规格/单位 |
两年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金香油粘米 |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25kg/包 |
1344 |
- |
2 |
海皇牌大豆油 (非转基因) |
丰益贸易()私人贸易有限公司 |
20L/件 |
960 |
一件两桶 |
3 |
凤冠花高筋面包粉 |
广州岭南穗粮谷物股份有限公司 |
25kg/包 |
300 |
- |
4 |
白玉兰水包粉 |
广州岭南穗粮谷物股份有限公司 |
25kg/包 |
300 |
- |
5 |
红牡丹精面粉 |
广州岭南穗粮谷物股份有限公司 |
25kg/包 |
60 |
- |
①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报价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②所开发票须为普通增值税发票。
③中标单位需以中标单价,与发包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热力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2合同限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3送货地点:增城区新塘镇环保工业园温涌路3号中电荔新食堂仓库。
2.4送货时间:大米、油、水包粉每周一下午2点到货。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承包方应无条件按发包方要求进行调整。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 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供应情况,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含)以上或一年期以上长期供应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4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环保二路10号旺隆热电仓库楼4楼2号房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