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泵站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江源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泉区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址:鹿泉区石井乡石井村;
2.3工程规模:新建全地下式无负压供水泵站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流量10000m3/d。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5合同估算价:345106元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1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2.2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设计负责人须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2.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资质企业;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4.投标须知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9:00分至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文件费)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hebpr.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鹿泉区江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联 系 人:刘立军
电 话:0311-82185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层
联系人:魏红艳
电话:0311-89635806 1773606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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