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检查招标公告
(招标/合同编号:CPHHST-2018-JC01)
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工作已具备条件。受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委托,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检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检查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昌平区已公示的列入“河长制”河流以及5个区管水库,列入“河长制”河流共计78条(129段),河流总长度为552.1km。
检查内容主要是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以及其他涉及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排污、新增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水体恶臭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
(4)工程投资:108.00万元/年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未被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5)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投标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3)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大写贰佰元整 (RMB¥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娟
电 话:(010)8010620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
联系人:李泓雨
电 话:(010)57171797
传 真:(010)83864202
开户行:工商银行世纪城支行
账 号:020028121900473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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