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蔚县 2017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已由蔚县发展改革局以“蔚发改审批[2018]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档立卡户群众自筹、建档立卡户银行发行地方专项建设债券基金、建档立卡户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补贴、同步搬迁户群众自筹和同步搬迁户银行发行地方专项建设债券基金,招标人为蔚县清源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蔚县 2017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址:共分7个安置区。选址分别位于:吉家庄镇王庄子 村、宋家庄镇吕家庄村、杨庄窠乡杨庄窠村、涌泉庄乡涌泉庄 村、南杨庄乡牛大人庄、代王城镇代王城村、西合营镇西庄村;
2.3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村民住宅及配套储藏室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用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三部分组成;
(一)安置住宅:用于安置贫困搬迁户的居住楼房、平房。
(二)附属杂物间:安置住房附带的居民堆放杂物的房间,平房安置区位于住宅之后,楼房安置区位于地下。
(三)公共建筑:村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村民服务中心等。
(四)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变压器设备、供水、排水、排污、道路硬化、绿化、安防监控、路灯照明、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工程。
2.4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23508.7 万元,所需资金由建档立卡户群众 自筹 809.7万元,建档立卡户银行发行地方专项建设债券基金 9625 万元,建档立卡户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补贴 6050 万元,同步搬迁户群众自筹 1064 万元,同步搬迁户银行发行地方专项建设债券基金596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外精装修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西合营镇安置区,建设地点为张家口市蔚县西合营镇西庄村,计划建设493套住房,安置1774人;
二标段:吉家庄镇安置区、宋家庄镇安置区、杨庄窠乡安置区、涌泉庄乡安置区、南杨庄乡安置区、代王城镇安置区,计划建设751套住房,安置1804人;
2.7计划工期:2019年8月31日前竣工;
2.8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规范及河北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河北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预计工程投资额:一标段:8980.1万元, 二标段:9504.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的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近三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的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 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1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4.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不能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5 其它要求
3.5.1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任务)、安全员】需提供2018 年1月至 7月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提供本单位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5日至 2018年8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在 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蔚县正和路中段路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联合体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它资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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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蔚县清源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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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蔚县蔚州镇人民路48号 |
地 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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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白鑫泽 |
联 系 人: |
赵东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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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13-7212698 |
电 话: |
0311-8308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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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Gjyc505@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