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泉区白鹿泉美丽乡村度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招标核[2018]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泉区白鹿泉美丽乡村度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东西土门村河道两侧综合工程、枣林旅游度假区绿化、岸下村道路游园绿地等公共设施提升工程。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4招标编号:HBHRZB-2018-068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鹿泉区白鹿泉美丽乡村度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内容清单。
2.8预计投资规模:557.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副项目经理为设计总监,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1.5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先在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辅助评标系统网上报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承担施工任务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建安B本并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4.2.5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书原件(留存原件)
4.2.6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7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4.2.8“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3项查询结果,联合体投标的均应提供。)
4.2.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需提供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身份证、资格证及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 月17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镇宁路6号
联系人:张永贤
电话:0311-82181437
代理机构: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楼B座1620
联系人:张天吉
电话:0311-6663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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